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
SS2021-35 |
上思县昌菱农场E1地块 |
24722.45 |
工业用地 |
≥0.9 |
≥35% |
≤50 |
/ |
50 |
408 |
1 |
408 |
SS2021-36 |
上思县南屏乡D3地块 |
1290.22 |
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0.5≤容积率≤1.3 |
≤45% |
≤50 |
/ |
40 |
68 |
1 |
68 |
SS2021-37 |
上思县思阳镇C5-1地块 |
9375.46 |
工业用地 |
≥0.6 |
≥35% |
≤80 |
/ |
50 |
154 |
1 |
154 |
SS2021-38 |
上思县思阳镇C5-2地块 |
48429.93 |
工业用地 |
≥0.6 |
≥35% |
≤80 |
/ |
50 |
800 |
1 |
800 |
SS2021-39 |
上思县思阳镇C5-3地块 |
57929.65 |
工业用地 |
≥0.6 |
≥35% |
≤80 |
/ |
50 |
956 |
1 |
956 |
备注 |
SS2021-36号宗地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80%、其他商服用地20%。所有宗地的其他指标详见规划控制指标图。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共有份额由联合申请人在报名时约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2月6日到上思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6日到上思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2时00分(以实际到帐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6日16时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上思县自然资源局二楼拍卖大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1年11月24日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8日10时00分。
招拍挂现场会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 竞得人应在宗地挂牌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六)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七)挂牌出让土地涉及到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竞得人缴纳,具体由税务部门和林业部门进行认定和征收。办理土地登记涉及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和证书费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八)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完全接受和认可出让方对挂牌出让土地条件的界定。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或来人来电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思县思阳镇民政路19号
联系电话:0770—8517296
联 系 人:谭女士
开户单位:上思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工行上思支行
帐 号: 2106565029219501665
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上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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